關于幫助互聯網產業平臺申報專項資金,完善申報流程的若干措施
為深入貫徹推動企業創新,加強產權保護,激發中小企業,推動互聯網發展的指示精神,更好的幫助行業平臺了解、享受政策紅利,現將申報流程與政策進行優化,詳見以下措施。
一、提高申報專項資金的門檻,優化專項資金的數據要求
(一)取消全國范圍內使用平臺直接申報的窗口,將申報要求調整為數據達標制。
(二)將基礎申報數據優化為用戶ID、多段TCP-IP、訪問頁面次數、點擊次數、停留時間、瀏覽器類型、訪問者地址、是否二次訪問、留言、推薦等、是否下載使用APP、是否付費使用、聯系方式等。不滿足基礎數據要求的申報不能過批。具體申報標準可參考吉里吉里集團(天津)有限公司為永輝生活的申報材料。
(三)申報類型將參考中小企業申報科小、高新、雛鷹、瞪羚等申報類型,標準也將上調為300萬-2000萬不等。
二、加強監督申報主體的相關資質,清退不符合規定的相關平臺
(四)取消不具備相關資質的互聯網公司的申報資格,嚴格把控申報主體的數據要求是否達標。
(五)逐步穩定的清退不合格規定的相關平臺,并指導平臺持有人選擇有申報資質的企業進行重新申報,縮減被清退人的相關手續步驟。
(六)將各類知識產權服務納入地方服務名錄、創新平臺名錄,重點惠及各級優質互聯網平臺。
三、逐漸增加申報主體的數量,確保優質平臺應享盡享政策紅利
(七)首次放開的城市為天津市、四川省、深圳市、山東省、上海市、湖南省、遼寧省。首次獲批許可證的企業為吉里吉里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、吉里吉里(四川)科技有限公司、吉里吉里(深圳)科技有限公司、吉里吉里(山東)文化傳媒有限公司、吉里吉里(上海)文化有限公司、吉里吉里(常德市)有限公司、吉里吉里(沈陽市)有限責任公司。
(八)互聯網優質平臺申報時間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5日,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0月20日止。
四、加大協同推進力度,推動互聯網平臺融資、上市、轉讓
(九)互聯網平臺申報專項資金成功后,平臺數據將作為官方認可的融資、上市、轉讓的數據標準。